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,聚焦和美乡村建设中的短板、弱项,持续改善乡村环境,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工作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对和美乡村整治村、提升村、示范村明确建设标准,资金实施以奖代补。现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,坚持规划先行、分类实施、发动群众、建管并重的原则,结合脱贫攻坚补短板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,以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为切入口,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,重点解决通村通组道路建设,同步推进村庄绿化、净化、亮化,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,强化基本公共服务,发展产业,推进和美乡村建设,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'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“总要求,确保和美乡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(二)坚持政府主导、农民主体、整合资源、群众支持、社会各界和工商资本广泛参与,共建共享和美乡村。
(三)坚持'一村一业、一村一品、一村一景、一村一韵“,特色鲜明、错位发展、优势互补。
(四)坚持示范引领、循序渐进、整治一批、提升一批、示范一批,不断完善和创新示范模式,相互学习,滚动发展。
(五)坚持高水平规划设计、高质量建设施工、高标准长效管理,确保村庄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流。
(六)坚持'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“原则,细化量化考核评分细则,科学规范设置考核程序,使考核工作获得各方认可。
三、奖补资金来源及奖补对象、标准
*年度和美乡村建设资金来源:*年度扶贫项目整合资金,其中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奖补资金*万元,专项奖励资金 *万元,村庄规划专项补助资金 *万元,产业发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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